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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5年招生简章
2015-06-01 00:32     (点击: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招生专业

法学(专科、专升本)、会计学(专科、专升本)、公共事业管理(专科、专升本)、护理学(专升本)

报名条件

专科招生对象是具有高中以上或同等学历的在职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其他人员。专升本的招生对象是各类高等教育(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的专科在读生、毕业生。

学习及费用

利用业余时间在校本部或各辅导站点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考前课程辅导。

助学年限为专科2年、专升本2年。在助学年限内没有考完自考课程计划者,可继续报考,不需再缴纳学费,但考试费自理。

学费按照湘价教〔2012〕158号文件标准收取,在助学期间的教材、考试费等由学生自理。

毕业待遇

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颁发“湖南省自考委员会”和“吉首大学”盖章的专科或本科毕业文凭,国家承认学历,毕业文凭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吉首市太阳成集团tyc9728(大田湾)邮编:416000

网址:http://sce.jsu.edu.cn/

联系电话:0743-875906513974340760(石老师)

传真:0743-875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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